2008年7月22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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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
皇甫燕琴 陈岚

  昨天上午,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省残联名誉主席刘奇一行来到省残联和有关部门实地调研、听取意见,《浙江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〉办法》修订工作正式启动。刘奇表示,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7月1日起施行,残疾人保障工作是一个涉及面和影响力都相当大的“民生问题”,本次修订工作要注重“可行性”,准确反映残疾人的现实需要。